近日,市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支隊聯合集美區市場監管局、杏林市場監管所迅速出擊,查獲一起無證生產假冒兒童化妝品案件,涉案產品貨值超過70萬元。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無證生產化妝品應處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罰款。目前該案已被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列為督辦案件。
查獲無證化妝品上千瓶
今年4月,市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支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廈門某日化有限公司違法生產爆炸鹽(浴鹽),非法灌裝沐浴露、洗發水。根據線索,執法人員對該企業的生產資質進行了查詢,證實其確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
執法人員先著便服進行了踩點偵查。盡管該公司廠房大門緊閉,但從其生產場所外部環境的氣味判斷,大概率存在生產化妝品行為。隨后,市場監管部門協調市、區、所三級優勢執法力量,聯合開展現場突擊執法行動。
在4月21日的執法行動中,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在該公司生產現場查獲印有廈門某有限公司廠名廠址的兒童洗發乳、兒童沐浴乳、泡沫洗手液等化妝品成品共7種合計1141瓶;發現用于化妝品生產的灌裝機、操作臺、攪拌機、噴碼機等生產設備,以及大量化妝品原料、半成品、標簽、泵頭、空瓶、包裝盒等。現場調查顯示,當事人生產鏈條完整,存在涉嫌違法生產化妝品的行為。市市場監管局對上述成品、半成品、包材依法扣押。
趕往南安查扣涉案產品
面對檢查,該公司現場的幾名員工一問三不知,公司法定代表人譚某也推說上述物品是“朋友寄放的”。執法人員向譚某宣傳法律政策,說明利害關系。譚某終于交代了其接受邱某委托,無證加工化妝品的事實。
為避免違法產品被轉移,市場監管部門派出一路執法人員趕往邱某所在的泉州南安水頭鎮。在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的協助下,當晚就查獲邱某正在轉移的大量涉案產品,并對相關產品予以扣押。
經初步調查,當事人譚某受泉州南安市水頭鎮邱某委托,用購買來的半成品進行灌裝生產化妝品,并全部銷售給邱某。自2018年10月以來,當事人已生產銷售各香型的沐浴乳27314瓶、洗發乳27622瓶、洗手液66708瓶,銷售金額合計70余萬元。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該局已對化妝品違法行為立案5起,案件涉及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多個環節。本案所涉及沐浴乳、洗發乳均標示為兒童用品,系無證生產,存在較大的安全風險,在案件事實查清后,擬依法予以重處。